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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将加大对高精尖产业用地支持力度”

文章来源:中国小康网 发布日期:2021-05-15 07:09:02 浏览:

高精尖产业园区内可以按计划建设配套设施,实现职务平衡、生产城融合。 1月11日,北京市规划国土委员会解读日前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用地政策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统一规划,优先将高精尖产业落户各类园区。

“北京将加大对高精尖产业用地支持力度”

据悉,该《意见》将在国务院和市政府批准设立的3个开发区、16个产业园区(以下统称园区)率先试点。 试点时,各园区多次组织领导,节约集约大体,实行全生命周期管理,完善产业项目准入和退出机制,推进公司投资项目承诺制,健全动态监管和定期判断制度,投机出售房屋和土地

“北京将加大对高精尖产业用地支持力度”

在土地使用方法上,《意见》确定了园区为入园的高精尖公司提供土地的三种土地使用方法,一是经市、区政府授权,园区依法可以采用园区产业用地,但不得转让给入园公司。 二、园区可以建设并持有产业用房及其各配套服务用房,出租给入园公司,但不得整体或分批出售,不得转让企业所有权。 三、园区和入园公司可以通过共享建设用地采用权的方法采用土地。

“北京将加大对高精尖产业用地支持力度”

根据《意见》,入园公司向园区开发公司租赁产业用地时,土地租金实行年租金制,年租金由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园区土地价格收益和产业引诱政策具体制定。

另外,入园公司通过租赁方法取得园区产业用地,土地租赁最长期限不超过15年。 根据园区规划,入园公司可以在租赁土地上依法建设生产经营设施,租赁期间内该设施属于投资公司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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