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报业网免费收录优秀网站,为了共同发展免费收录需做上本站友情链接,我们才会审核收录,不做链接提交一律不审核,为了避免浪费时间:收录必看!!!

  • 收录网站:221
  • 快审网站:10
  • 待审网站:10
  • 文章:35510
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资讯 > “不能胜任? “熊孩子”致辅导员解聘”

“不能胜任? “熊孩子”致辅导员解聘”

文章来源:中国小康网 发布日期:2021-05-01 07:12:01 浏览:

一技校辅导员因在班里多次出“熊学生”被撤职

本报讯(记者丛民通讯员张洁 李金锋)济南市技校汽修班存在学生违法违规现象,班级辅导员郭某因此被校方认为无法胜任辅导员职务,并通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郭某向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投诉,要求学校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一审法院依法支持了郭某的需求。 学校不服,上诉。 近日,济南中院审理认为,郭某对学生的教育诱惑不能满足学校要求,不能就业的理由并非不妥。 但是用人单位有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不能胜任? “熊孩子”致辅导员解聘”

年9月,郭氏应聘该技校担任辅导员,并与学校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 进公司后,郭氏参加了学校组织的岗前培训,取得了“结业证书”。 同年,郭氏获得“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

年11月底,郭某托管的班级相继发生3名学生偷摩托车的事件,涉案金额达到数十万元。 之后,学校对郭氏进行了再培训,并调职了。 年4月初,郭某管理的另一班学生因违反电气、吸烟引起宿舍火灾。 上述事件发生后不久,学校相关负责人对郭氏进行了批评教育。 年7月4日,校方认为郭氏无法就业,通知郭氏于年8月2日解除劳动合同。 郭氏不服,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恢复劳动关系。 经调查,仲裁时,学校仍向郭某发放工资,郭某未能证明去年8月2日双方解除了劳动合同,仲裁委员会驳回了郭某的仲裁请求,郭某向法院投诉。

免责声明:大公报业网是一个完全人工审核编辑的开放式分类目录网站,本篇文章是在网络上转载的,本站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本站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