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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首块租赁住房用地出炉 所建住房不得销售和转让”

文章来源:中国小康网 发布日期:2021-05-27 11:48:02 浏览:

市场星报 昨日,记者从合肥市国土局获悉,本年度合肥第一批租赁住宅用地“出炉”,面积68.79亩,位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文曲路以西、皖水路以南,按照出让规定,该地块建设的住宅只能租赁使用,

该地块暂定于12月28日晚14时30分出让,竞买保证金1.8亿元,用途为居住(出租房屋)、养老设施( 10亩),面积68.79亩,位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文曲路以西、皖水路以南。 竞争者必须是注册资本金在5亿元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公司或者事业单位。 竞买人必须按照要求建造,建造的住宅全部归竞买人所有,只用于租赁,不得销售和转让,不得改变用途,其不动产产权整体登记在竞买人名下。 竞赛者按照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计划建设占地10亩以上、床位500张以上的养老设施(护理院),建成后必须全部自持。 否则,均视为违约,解除转让合同,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

“合肥首块租赁住房用地出炉 所建住房不得销售和转让”

竞争者非合肥市内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时,竞争者应当在土地成交后7天内,向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提供与合肥市内1家以上(含1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的合作协议。 协议中确定,双方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共同出资设立合作企业,实施护理院运营,医院具体负责护理院医疗生产运营管理,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巡逻、健康管理、保健咨询、预约就诊、预约挂号 如果竞争者是合肥市区域内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竞争者必须在土地成交后7天内,向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提供护理院运营管理承诺。 承诺复印件包括医院具体负责护理院的医疗生产运营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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