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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称为侦查监督厅“元老”的检察业务专家是什么人?”

文章来源:中国小康网 发布日期:2021-05-25 07:18:01 浏览:

转眼之间,刘福谦已经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了20年。

1997年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刑法专业研究生毕业进入最高人民检察院20周年,刘福谦把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献给了检察事业,但他感到值得。 特别是年他被选为第三届全国检察工作专家的时候。

二十年来,刘福谦处理了全国影响下级检察院的许多重大事件,直接起草或参与制定了指导全国检察工作的文件规定,并基于精研工作,笔耕不辍,出版或发表了理论研究成果百万字,深刻诠释了全国检察工作专家的真实含义。

通过最高人民检察院信息办公室,我们联系了刘福谦,了解了这位全国检察工作专家的成长之路。

△最高人民检察院搜查监督厅审查逮捕二处长刘福谦

与搜查监督厅一起成长的日子

走在街上,眼前这本书生气勃勃、穿着普通服装的中年人是全国检察工作专家,浸淫检察专家20年,担任侦查监督厅审查逮捕副处长、侦查监督处长、立案监督处长,现任审查逮捕二处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搜查监督

刘福谦是搜查监督厅的“元老级”人物。 “这几年,我一直在搜查监督厅各业务处室的指导工作。 我熟悉搜查监督的整个工作。 ”。 刘福谦说。

2000年,为了适应当时修订后检察法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的侦查监督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将原批捕厅更名为侦查监督厅。 出于对侦查监督工作的热情,刘福谦从最高人民检察院外事局(现为国际合作局)调到侦查监督厅工作,成为新成立的侦查监督厅的一员。

“被称为侦查监督厅“元老”的检察业务专家是什么人?”

“侦查监督部门主要有三大职能,分别是逮捕、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该工作人员对于依法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司法公正、保障人权,具有重要意义,也是防止冤案的第一道关口。 ”刘福谦说。

2002年,善于学习、迅速成长为业务核心的刘福谦被任命为侦查监督厅审查逮捕副部长,到2004年实际开始主持工作。 “逮捕意味着剥夺公民自由权利的开始,这个环节必须严格关闭,才能从源头上杜绝冤案,维护法律权威。 ”。 刘福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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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湖北佘祥林错案的曝光,引起了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对检察环节如何防止冤案发生的高度关注,为此,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公诉厅专门开展了错案审查专项活动。 刘福谦作为专业员工群体的重要成员,全力投入这位员工,他从各地报告的64起差错案件中选择了几起重大差错案件,领导办案小组,深入调查,从法院获悉了几起重大差错。 包括检察机关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的内卷)等,与检察机关办案人员座谈,认真检索,发生。 提出了如何防范失误的意见、建议,并对云南王树红故意杀人失误事件、湖南滕兴善故意杀人失误事件等6起重大事件进行了重点探讨。 经过讨论编制的研究报告,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的充分肯定,作为错误分析的典型资料被印制全国检察机关,吸取错误教训,借鉴错误防范建议,切实提高了案件质量。 通过对错误规律的研究,刘福谦在《检察日报》上发表了“排除四对矛盾可以比较有效地防止错误的发生”的文章。 文案篇幅不长,但句子来源于对事件体会的深刻思考。

“被称为侦查监督厅“元老”的检察业务专家是什么人?”

经过认真调查、信息表达和准备,2006年8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开展“逮捕工作专项检查活动”。 这次专项检查工作的首要任务和目标是,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认真寻找和拆除逮捕批准、审查批准(决定)逮捕、执行逮捕等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处理少数案件不逮捕质量不高、不误捕或不误捕 二是通过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统一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执法思想,正确理解和运用我国刑事政策,正确把握逮捕条件,严格依法适用逮捕措施,逐一发挥逮捕在打击犯罪、保障人权、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意义 作为该项事业的提案人、推动者,刘福谦做了许多事业,在专项检查事业中,不仅起草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开展逮捕事业专项检查的通知》、《关于开展逮捕事业专项检查方案》等重要稿件,还起草了公安部有关部门 在各级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共同努力下,专业活动取得了突出的效果,公安机关逮捕案件的质量、检察机关逮捕案件的质量进一步提高,审查逮捕工作更加规范,执法思想更加统一。

“被称为侦查监督厅“元老”的检察业务专家是什么人?”

同样在这一年,为了更好地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加强对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指导,刘福谦具体编纂了2002年《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2006年12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讨论,新的《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 新规定更加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特别是在逮捕强制措施适用方面条件更加苛刻,更加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犯罪“教育主、处罚补助”的方针。 并积极组织全国检察机关参与第四、五届全国青少年维权岗评选表彰工作,检察系统100多个先进单位获得“全国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

“被称为侦查监督厅“元老”的检察业务专家是什么人?”

年10月至年6月,当时侦查监督厅侦查监督处处长刘福谦组织指导全国检察机关积极参与国务院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制造销售知识产权侵权和假冒伪劣产品的专项行动”,积极参与“检察机关制造销售知识产权专项行动” 在专业行动期间,总督共进行了7次448起侵权伪装和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案件。

“被称为侦查监督厅“元老”的检察业务专家是什么人?”

此外,从年10月至年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公安部、监察部、商务部共同开展了为期15个月的“涉嫌向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犯罪案件特别监督活动”。 这种专项监督活动是与国务院部署的“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共同展开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这两个专家的工作,专门成立了高规格领导小组,设有办公室,加强了统一领导和协调。 刘福谦承担各项具体工作,包括领导谈话起草、督办案件、综合新闻、指导调查等各项工作,他和处里同志一起,加上两位从省级检察院借调的同志,做着勤劳忙碌、忘我的工作。 在专项监督工作中,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90167条监督线索,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犯罪嫌疑案件6414起,批准逮捕2695起3645人,提起公诉1985起2878人,专项监督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由于在组织的两个专业行动中表现突出,刘福谦获得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荣记个体二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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