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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平谷区:园林绿化部门怠于履职 法院一审判其违法”

文章来源:中国小康网 发布日期:2021-05-03 21:30:01 浏览: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检察院23日指控北京市平谷区园林绿化局疏于履行法定职责,由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经合并审理依法作出公开判决。 据悉,这是北京市首次作出判决的行政公益诉讼案。

年1月至5月间,北京旅游开发有限企业未经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3次擅自采伐树木249棵。 对此,平谷区园林绿化局3次作出行政处罚,命令补充树木。 该企业只缴纳罚款,未按要求补缴树木。 此后,区园林绿化局没有履行代理补种的法定责任。 检察机关提出检察建议后,区园林绿化部门尚未在整改期内依法履行职责,被破坏的森林资源未及时修复,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侵害状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了行政公益诉讼。

“北京平谷区:园林绿化部门怠于履职 法院一审判其违法”

这三起案件由平谷区人民法院院长祖鹏负责审判长合并审理,平谷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贺卫来到法庭参加诉讼,平谷区园林绿化局局长陈军胜作为被起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法院认为,经审理,检察机关提供的证据真实合法,说明目的成立,已被采纳。 检察机关按投诉前检察建议办法督促区园林绿化局后,该局未在整改期限内对《责令补树通知书》启动强制执行程序。 最终,法院认为区园林绿化局的行为是疏于履行法定职责的不作为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

“北京平谷区:园林绿化部门怠于履职 法院一审判其违法”

行政公益诉讼启动后,平谷区园林绿化局采取整改措施,委托诉讼期间合格的企业补树,检查补树,纠正公共利益受损的情况,检察机关根据事实变化的决定,责令区园林绿化局依法履行补树责任 最终,法院依法作出判决:确认被告平谷区园林绿化局未依法强制执行《命令补充树木通知书》的行为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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