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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留置第一案一审开庭 嫌犯主动认罪”

文章来源:中国小康网 发布日期:2021-05-01 16:09:01 浏览:

山东省留置第一审开庭被告人被起诉受贿百万元,亲自提交《保证书》认罪

记者徐鹏 记者从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山东省荷泽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荷泽职业学院原党委委员、副院长周俊举受贿案在荷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据悉,该案是菏泽市监察委员会采取留置措施的第一案,也是山东省留置第一案。

根据荷泽市牡丹区检察院起诉,年中秋节前至年10月,被告人周俊举担任荷泽职业学院建设工程部主任、工程部分主任、党委委员、副院长职务上的便利,为多个单位或个人加工工程、支付工程款等方面受益,本人认为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周俊举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产,数额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据办事员介绍,周俊举受贿案共认定事实21件,折合人民币100余万元。 其中,最多的是30余万元,最少的是前后三次领取,共计5000元的购物卡。

“认罪悔罪的态度很好”是事务员对周俊举的印象。 事发后,他如实供述了所有非法事实,在审判中积极供认案件机关未掌握的犯罪事实,自始至终没有作出任何辩解。 在留置阶段,周俊举主动要求归还赃物。 除了其办公室、家中被拘留的40余万元非法赃款外,周俊举又追加了50余万元。 最终,本案受贿犯罪的赃款、赃物的全部追缴。

“山东省留置第一案一审开庭 嫌犯主动认罪”

4月17日,庭前会议结束后,据了解,周俊举的辩护人代其递交了《保证书》。

这件事对办事员记忆犹新。 “这本《保证书》是周俊举亲自写的,把辩护人交给了我们,复印件的宗旨是无条件受到组织的任何处分,不辩解,认罪。 这种形式还很少见。”

作为点心市监察委员会采取留置措施的第一个案件,也是山东省留置第一个案件,点心市监察委员会和点心市检察院都派人参加了审判。

审判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制图/李晓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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