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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出台未成年人“三不宜”制度意见”

文章来源:中国小康网 发布日期:2021-04-07 13:54:02 浏览:

开未成年的房间需要报警吗? 这是真的! 日前,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公安分局、人社局、文化广电旅游局等10个部门联合会签署了《关于建立未成年人“三不适当”行为处置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规定,西湖区各住宿经营场所,如发现带未成年人特别是不满14岁的儿童开房,或未成年人要求单独或多人开房的,相关前台登记部门除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外,还“ 也就是说,询问相互关系、开房目的、监护人是否知道,立即通报属地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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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在17条中,从目的根据、基本情况、共同管理、发现线索、追究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意见》确定,有关场所未按规定履行相关义务,导致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有犯罪嫌疑的,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其中,“三不合适”是指未成年人进入不合适的地方、从事职业、开展不合适的活动。 例如,未成年人进入歌舞娱乐场所、网吧、酒吧等的用人单位招募未满16岁的童工,向招募16岁以上未成年人不得从事法律规定劳动等的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未经监护人许可带未成年人开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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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发现涉及未成年人“三不当”行为的,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也可以通过支付宝( Alipay )未成年人保护检察监督举报小程序新增的“未成年人进入不当场所”等模块举报。

《意见》确定设立联合管理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在西湖区检察院第六检察部。 联合管理小组对“三不合适”相关的管理复印件进行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接收举报、接收其他部门的举报线索等,发现问题后,在各自的功能范围内进行比较的教育、规范、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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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还对被害未成年人的心理疏导、司法救助、法律援助等作出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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