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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首套抓拍“滥用远光灯”电子警察在宝山上岗”

文章来源:中国小康网 发布日期:2021-06-12 08:45:01 浏览:

“远光”已经成为夜晚的道路杀手,不按规定采用“远光”,是市民最反感的交通违法行为之一。 滥用远光灯是指在驾驶员不适合使用远光灯的情况下,点亮远光灯,使对面行驶的车辆司机瞬间致盲视野,最短持续2秒钟,无数事故在这一瞬间发生。 这些事故主要发生在城市道路、国道和高速公路上。

“上海首套抓拍“滥用远光灯”电子警察在宝山上岗”

现在升级版“电子警察”来了。 从9月下旬开始,市公安局警察总队在宝林路靠近牡丹江路的道路上设立了新的智能电子警察,用于拍摄“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违法行为。

目前,市场上大部分车辆在开启或关闭“远光”状态时的“光束”数量、光照强度或光照仰角不同,这种电子警察设备首先利用该感光评估技术手段拍摄汽车“不按规定使用照明”的违法行为,

交警总队表示,今后,这类电子警察设备将根据试验情况在全市逐步宣传,并向广大司机展示。 为了你和他人的交通安全,请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慎重采用“远光灯”。

今年9月19日晚19点20分,一辆名叫上海m88591的黑色轿车在通过市宝林路靠近牡丹江路的道路时,以“汽车夜间会车时不按规定采用灯光”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五项,被电子警察逮捕。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的规定,驾驶人被罚款100元,罚1分。 这个例子是市里利用电子警察拍摄汽车的“不按规定采用照明”的第一个例子。 据悉,该电子警察设备生效以来,“不按规定采用照明”的违法行为累计67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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