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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事业单位招聘不得设置指向性歧视性条件”

文章来源:中国小康网 发布日期:2021-06-07 17:45:01 浏览: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今天发布《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定的问题通知》,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定工作。 通知指出,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招聘岗位的诉求,科学合理地设置招聘岗位条件,不得设置与定向、岗位无关的歧视性条件。

“人社部:事业单位招聘不得设置指向性歧视性条件”

通知指出,用人单位的专业设置应与招聘岗位相一致。 基本上必须明确专业要求,可以设立一个以上适合同岗位相近岗位要求的专业人员,也可以按照专业大类设置专业条件。 另外,专业名称必须准确、规范,具体可以参照当地省级组织、人社部门制定或明确的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也可以参照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在招聘公告中确定相应的专业参考目录。

“人社部:事业单位招聘不得设置指向性歧视性条件”

通知指出,资格审查工作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由经营者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在审查过程中要严格管理,确保相关资料的真实、准确、比较有效。 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和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和录用公告明确的录用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准确掌握考核标准,统一考核尺度,不得随意放宽录用岗位条件。 招聘岗位条件向社会公开后,未经招聘公告批准,未经备案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变更。 (记者韩秉志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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