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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首例替考案判决 考生“枪手”均被判拘役四个月”

文章来源:中国小康网 发布日期:2021-06-03 23:00:02 浏览:

年,枣阳人雷某报名参加了医生资格考试,但他没有努力通过考试,而是在找“犯人”——老乡程某代替考试。 考试当天,监考人员识破某替代考试行为并报警。 前几天,经东宝区检察院公诉,雷某和程某因替考罪,双双被判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罚款3000元。 该事件也是荆门市首次通过替代考试被判刑的事件。

“荆门市首例替考案判决 考生“枪手”均被判拘役四个月”

事件的再生:“犯人”考场被识破

去年9月24日,年临床、中医类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在荆门市海慧中学校试点举行。 当天9点30分左右,东宝公安分局龙泉派出所有监督员报告称,正在参加考试的考生有替代考试的嫌疑。

经过仔细比对,民警发现嫌疑人的外貌和报名参加报纸的考生照片明显不同,立即就其真实身份的新闻展开提问。 男子称自己姓程,今年35岁,承认自己是为别人考试的“枪手”。 程某说,他是枣阳一处民间医院的医生,是同乡雷某委托他办的代替医生证。

“荆门市首例替考案判决 考生“枪手”均被判拘役四个月”

三天后,雷某主动向派出所自首。

据雷某说,他以前开了一家小诊所,但因为没有医生资格被勒令关门。 去年8月,雷某通过考试取得医师资格,打算重新开始诊所后,联系程某让他代替自己参加年医师资格考试,并承诺事后受益,程某同意了这一点。 程先生说:“我说过会有报酬,但是实际上没有承诺任何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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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构成替代性考试罪

东宝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检察官认为程某、雷某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由他人代替他人参加考试,其行为已经构成替代考试罪,鉴于自首等情节,依法判处雷某、程某拘役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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