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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非法设置户外广告最高可罚10万元”

文章来源:中国小康网 发布日期:2021-06-02 15:03:01 浏览:

11月8日,深圳市城管行政执法监察支队召开全面推进攻防行动及全市城管执法监察工作会议,推进广告招牌专项攻坚行动。 记者了解到,自8月开展该行动以来,全市共调查违法广告34682件。

经过第一阶段划分领域,确定责任,招标引进专业拆解企业,第二阶段下发告知书和广告招牌规范指导的大力推进,在当前广告招牌专项整治攻坚行动中,各级城管执法部门集中力量,与整治任务相比较开展拆解整治行动,安全隐患违法户外广告。

“深圳非法设置户外广告最高可罚10万元”

根据《深圳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未经城管部门批准,擅自安装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上的立柱广告、支架广告、电子展示广告和墙体广告的,限期拆除,并处1万元罚款。 逾期不拆除的,实施每日处罚,每日罚款1万元,处罚期限为城管部门限期拆除之日起至城管部门验收拆除之日止。 当事人申请检验的,城管部门应当在申请当天实施检验,申请当天未能实施检验的,以申请日为检验日的日计处罚累计处罚总额在10万元以下的未经城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置其他户外广告的,责令限期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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