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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电梯噪声超标 业主状告开发商获赔偿”

文章来源:中国小康网 发布日期:2021-05-23 18:45:02 浏览:

由于自家卧室靠近电梯噪音很大,业主向法庭起诉了小区的开发商。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公开审理,责令被告重庆某房地产开发有限企业立即采取整改降噪措施,支付原告检验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5000元。

2009年,冯先生在重庆主要城市的某小区购买了高层电梯房。 装修完成后,冯先生发现房子靠近电梯,晚上电梯运行时,卧室、客厅的噪音很大,影响了睡眠。

经专业机构监控,冯氏家客厅、主卧、二次卧均不符合《民用建筑隔音设计规范》要求,室内噪声严重超标,噪声源为电梯运行声。 冯先生据此向法院起诉开发商,要求房地产企业立即采取降噪措施,支付鉴定费,赔偿精神损害抚慰费。

“重庆电梯噪声超标 业主状告开发商获赔偿”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一审审判认为,房地产企业安装的电梯与冯氏房间相邻,不足以降噪,导致冯氏室内噪声超标,干扰冯氏及其家属正常工作生活,其行为构成侵权。 据此,一审法院判决被告房地产企业立即采取纠正措施,将原告房间的室内夜间电梯噪声降至40db以下,并支付原告检查费2000元、精神损害抚慰费3000元、共计5000元。

“重庆电梯噪声超标 业主状告开发商获赔偿”

一审判决后,被告房地产企业不服,提出上诉。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此案,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明确,法律正确适用,上诉被驳回,原判得到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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